1.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,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,保守党和国家机密,案卷的数量、内容等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外传。
2.严格执行档案利用制度,利用人员不准将档案材料擅自带出档案馆,因工作需要摘抄、复印档案内容时,须经档案馆同意或领导批准,摘抄和复印后经档案馆核对无误加盖公章方能有效。
3.借阅党政重要机密性档案,须经有关领导批准,严格执行借阅登记手续,未经管理人员同意,不准私自复制、抄录有关档案内容。
4.对库存档案进行定期检查,节假日前及时收回借出档案。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。
5.每日工作结束后,要将未办完的文件材料放回档案柜内,以防丢失。
6.结合学院实际,定期学习保密制度,增强保密意识,做到保密工作常抓不懈。